恩施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参保侧记
“这些群众大多数是原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职工和返城无业知青,他们是来补办养老保险或领取养老保险金存折的。目前已通过资格认定有档案的898人,申报核定446人,71人领到了养老保险金存折,发放养老金38695元,还有不少人正在办理。”社保经办工作人员一边紧张地为参保人员签字一边对笔者说。近段时间以来,恩施市社保服务大厅人头攒动,人社局院内也是人流不断。在现场,看到的是一张张高兴的笑脸和一对对忙碌的身影。笑容,在这里绽放!幸福,在这里荡漾!
养老保险让我活得有骨气
“真没想到71岁了还能吃上养老保险,这下好了,我的老年生活就有指望了,活得也有骨气了。”家住恩施市六角亭的黄大妈手里攥着刚拿到的养老保险金存折喜极而泣,热泪盈眶,无不让人为之动容。黄大妈1970年就在恩施市沙地下乡,1979年返城,由于没有参加养老保险,日子过得很不顺心。今年7月份她听说像她这样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未参保退休职工可以补缴养老保险,兴奋不已。与家人商量,觉得参加养老保险划得来,就找回档案,领取相关表册申请了养老保险,没想到这么快就能领养老金了,黄大妈再也不用看家人的眼色了。
在社保大厅,一对70多岁的老人笑容满面地领到了养老金存折。据75岁的徐大伯老人介绍,他家住在恩施市龙凤镇,先后在砖瓦厂、林业站工作过,96年清退后一直没有参加养老保险,现在年龄大了,虽然儿女都很孝顺,总觉得自己没有退休工资不是很骨气,听到社区干部的宣传,象他们这样的超龄人员可以参加养老保险,便毫不犹豫地办理了养老保险,是社保给了他们希望和骨气。
参保惠民政策让弱势群体有了依靠
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让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让每个老年人都能够幸福地安享晚年,不但是每个子女及家庭的美好意愿,更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国家也在不断完善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制度,让他们能够度过一个幸福安康的晚年。恩施也积极向上争取优惠政策,根据鄂人社发[2011]29号、恩施州人社发[2011]50号文件精神,迅速制定了《恩施市解决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的实施方案》,并于7月21日召开恩施州、市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工作会议,启动此项工作,凡州、市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职工、“五七工”、“家属工”、下乡回城知青(居民)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申请缴纳养老保险费,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范围。
此次纳入养老保险参保范围的对象为与原国有、集体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组织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人员及下乡回城知青(居民)和随父母下放回城的子女,2011年6月30日已经达到或者超过男年满45周岁、女年满40周岁,且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参保人员男年满60周岁以上、女年满55周岁以上的人员,统一按36000元标准一次性补缴,缴费年限按15年计算;尚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的,应逐年递缴至法定退休年龄。这一惠民政策的出台,让夕阳老人及弱势家庭看到了希望,是社保惠民政策让他们的晚年生活有了依靠,这也是恩施市人社局“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的具体体现,为和谐恩施、仙居恩施提升了居民的幸福指数。
优质服务温暖参保人
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恩施市人社局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由社保经办机构设立专门窗口,认真做好参保人员的身份认定、缴费核定和待遇计发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为确保2011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此项工作,7月21日,市人社局举办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工作业务培训,全市副科级以上单位分管领导、政工人事科长及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确保年底前将未参保国有、集体企业等人员全部纳入养老保险统筹,共享社会经济发展成果。
针对参保时间紧、任务重、工作人员少、参保对象众多的实际情况,恩施市采取措施:
一是资格认定,把好入口关。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身份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或主管部门予以认定,并经公示(一周)后无意见的,将其认定资料(原件)报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再办理参保手续;下乡知青及随同父母下放的子女,其参保资格认定和视同缴费年限的确认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定。
二是科学分工,协同作战。在办理参保手续时,分成资格认定工作组、政策咨询解答组,做到了忙而不乱。
三是提前抽调业务骨干进行岗前业务培训,人社局机关确定3名工作人员办理参保资格、连续工龄的审核和办理退休手续,社保局确定4名工作人员办理收费、待遇计算审核、待遇发放。四是强化正面宣传,在社保服务大厅设置政策咨询台,进行政策宣传、解释,维护好社会稳定;摆放意见簿,收集反馈意见,更好地为民办实事办好事。(恩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袁玉兰 吕家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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