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住院费,煤厂该出不?
矿工查矽肺,遵义体检“未见异常”,贵阳复查要求住院观察
11月14日,遵义县泮水镇胜利煤厂李仕吉等多名矿工到遵义县劳动仲裁院立案庭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煤厂支付住院费,由于矿工所持证明系贵州省职业病防治院(以下简称省职防院)开具的住院待诊证明,而非诊断住院证明,矿工们的立案要求被驳回,而煤厂拒绝支付住院费的理由同样如此。
复查之后,要求入院待诊
今年1至3月,胜利煤厂组织200余名矿工分别到遵义县、红花岗区以及遵义市疾控中心体检,其中,9人被查出患上职业病——矽肺病,其余矿工的体检结果均为“未见异常”。
李仕吉是“未见异常”的矿工之一,他告诉记者,今年8月,他自行到省职防院体检,该院给出的结果是:带职业史证明,3个月后复查胸片,与此同时,该院要求住院观察。

记者在省职防院给李仕吉开具的“入院许可证”上看到,诊断一栏为“尘肺病待诊”;“特别处理事件”一栏为“1、交住院费5000元;2、自备生活用品。”李仕吉之后,胜利煤厂陆陆续续又有多名“未见异常”的矿工到省职防院复查,均拿到了与李仕吉同样的诊断结果和“入院许可证”。
申请仲裁被驳回
当天,李仕吉等近10名矿工来到遵义县劳动仲裁院立案庭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胜利煤矿支付住院费。矿工王建平说,既然省职防院都要求住院观察,为了矿工的健康着想,煤厂理应支付住院费,没想到煤厂拒付,鉴此,他们才来申请劳动仲裁。
记者看到,立案庭负责接待的工作人员在审查了这些矿工递交的资料后,当场驳回了李仕吉等矿工的申请。工作人员说,如果申请人被确诊为矽肺病,煤厂拒付住院费,便可立案,问题是,“入院许可证”上只是“待诊”,所以不能立案。审查表明,这些矿工所持有的“入院许可证”有的甚至没有公章(如图)。工作人员认为,待诊费用应由矿工自理,确诊之后再由煤厂买单。
煤厂拒付“待诊入院”费
遵义县泮水镇胜利煤厂一名陈姓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对体检确实患上矽肺病的14名矿工,该厂没有推卸责任,支付了相关费用。问题是,省职防院没有确诊就要求矿工入院,且动辄支付数千元的住院费,这不合理,煤厂拒付的同时,质疑省职防院有“收费为目的”之嫌。
陈姓负责人说,一开始,自行到省职防院复查的矿工只有一、两个,但拿到了“待诊”结果和“入院许可证”后,到省职防院复查的“未见异常”矿工开始增多,迄今已有10人。
10名复查矿工的“入院许可证”显示,住院金额各不相同,3000元至1万元不等。陈说,这也是令人费解之处,试想,该厂200余名“未见异常”的矿工如果都拿到了这样的“入院许可证”,而煤厂都照“单”付费的话,这将是一笔不小的款项。
职防院解释
陈不解,遵义3家机构的体检结果和省职防院的体检结果相同,为什么遵义方面没要求住院,而省职防院却要求“入院待诊”?针对胜利煤厂的质疑,省职防院职防科袁主任和主治医生李家松接受了记者采访。
袁说,举凡要求3个月复查胸片的矿工,是由于初步体检时,疑似矽肺患者,但还不能确定,因为肺部的其它疾病可能干扰体检,因此要在3个月的住院观察中排除干扰,才能进一步确诊。
“那为什么住院的金额各不相同呢?”记者问,李家松说,有的患者认定自己就是矽肺患者,要求洗肺,以尽早控制病情,因此费用就会增多。就“入院许可证”何以不加盖公章?李家松认为是工作疏漏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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