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多举措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工作
自从把“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对60周岁以上农村居民发放养老金”列为2011年为民办实事之首以来,莒县县委、县政府克服资金困难,创新思路,细化管理,建章立制,严格程序,扎实开展新农保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2011年缴费城乡居民达47万余人,收缴保险金8331万余元;累计为年满60周岁的16.2万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1.05亿余元,圆满地完成了省、市、县确定的目标任务,实现了“应保尽保”和“应该享受政府补贴的一个也不能少,不能享受政府补贴的一个也不能多”的目标。工作中“组织领导、人员配备、业务培训、资金保障、工作宣传、督导检查六到位做法”,创新“三位一体”建设模式、打造优质高效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和创新“上门送政策——全程代办——上门送结果”的服务理念新模式,受到上级领导、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并从7月份纳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国家试点县,实现了社会保险制度县域全覆盖。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莒县县委、县政府、各乡镇、街道和县直相关部门站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高度,站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分别召开了新农保、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县政府、县直相关单位、乡镇(街道)、村分别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人为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了领导分片包干负责、定期通报进展情况的工作机制。
二、出台制度、规范发展。
为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民生,莒县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先后制定了《莒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莒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莒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登记参保工作方案》、《莒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暂行办法》、《莒县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等一系列文件,细化工作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目标;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从制度上规范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发展。
三、广泛宣传、合力推进。
本着“全方位、多渠道、广角度”的原则,通过组装宣传车,制作发放宣传材料(35万份),新闻专访、网络、电视、报纸专栏、悬挂宣传条幅、印发简报、村喇叭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家喻户晓,提高了参保积极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又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工作有序进展,保证了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和保费的顺利收缴。
四、加强建设、理顺机构。
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档次配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理顺了经办机构。
一是率先解决机构人员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在全县21处乡镇(街道)设立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简称人社所),在社区、行政村设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站、服务室;及时充实了人员,人社所共上报备案人员105名,村协办员1372名。
二是加强办公场地建设。一方面启用新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办公大楼、县人力资源服务大厅和社会保险服务大厅,服务大厅面积达1100平方米,实行窗口式办公、一站式服务,提升了县级人社服务平台。另一方面创新思维、积极对乡镇(街道)人社所进行了改造和扩建,人社所配备5间以上的办公场所,面积在120-300平方米之间,建立了服务厅、档案室、调解室、所长室;服务厅内设就业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险、劳动关系、仲裁调解、劳动监察等服务窗口,也实现了“柜台式”办公、“窗口化”服务。
三是配备现代化硬件设施,实行网络化管理。为提高服务水平,投资200余万元为人社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数码相机、二代身份证读卡器、电子显示屏等办公设备;协调各乡镇(街道)和新农保金融代办机构为社区、村服务站、服务室配备了电脑、POS机或转账电话等办公设施。实行金保工程网络连接,实现了新农保、就业等数据信息的网络化管理,提高了管理服务水平。
四是完善工作制度,实现服务规范化。完善规范了各项工作制度、服务流程和服务标准,统一为人社所制作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工作职责、服务大厅工作制度、服务承诺制度、新农保参保登记业务流程、档案保管制度等13个板面,为社区和行政村制作了服务站(室)工作职责、新农保参保登记工作流程等4个版面,增强了政策的透明度,实现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服务规范化,既保证了工作有章可循,又方便群众了解业务。
五、业务培训、提升能力。
分别在县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和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多次举办了全县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业务培训班,各乡镇(街道)也分别举办了培训班,并积极组织人社基层人员参加省、市业务培训,提高了基础人员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六、严格操作,加强管理。
着力健全内控制度和基金稽核管理制度,对基金筹集、上解、预算、划拨、发放等各个环节进行实时监控、全程督办和定期检查,确保基金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事前、事中、事后三公开制度,及时对参保缴费情况和待遇领取资格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实现居民保险基金管理安全规范,提高了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
七、加强督查、强化考核。
县、乡镇(街道)分别成立了督导组,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县考核办把各乡镇、街道和县直有关部门所承担的工作目标任务,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中严格考核,对行动迅速、措施得力,按时完成任务的乡镇、街道和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乡镇(街道)也将新农保工作列入年底对包村干部和农村干部的考核。(山东省莒县人社局 董瑞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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