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化推进门诊慢性病前期申报工作
2012-03-09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根据《延边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实施办法》和《延边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费补助办法》文件要求,敦化市医保局为切实将文件精神落到实处,及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传达部署了此项工作,决定由监督管理科牵头负责,指定敦化市医院、中医院为全市门诊慢性病、特种疾病申报鉴定机构。
首先,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了科学合理管理工作流程,层层分解工作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头。
其次,通过电视台、医保局门户网站、各定点医院宣传栏下发通知,从2012年1月4日开始重新进行门诊慢性病、特种疾病申请、鉴定工作,并执行新政策的相关补偿标准。
第三,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印刷了相关申报、鉴定及各种管理需要的表格、材料,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对敦化市医院、中医院分别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重点对两个文件进行了详细解读,进一步明确了此项工作的管理流程和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遇到的问题的处理办法,要求两所医院配备专职人员,建立长效机制,保障政策执行口径的一致性。
第五,分别在市医院、中医院成立了由医保局人员为指导、医院专职人员为具体负责的申请、鉴定工作组,并在医院显著位置设立指示牌,两所医院同时进行门诊慢性病、特种疾病的前期申报、鉴定工作。
第六,对申报人员进行相关政策解读与咨询工作,尽量缩小文件规定与患者实际期望值之间产生的误差,为全市下一步门诊慢性病、特种疾病后续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奠定坚实基础。(敦化市医保局 张永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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