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2012-04-12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近日,永嘉县正式出台2012年度住院报销比例新规定,决定县外市内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从原来的55%提高到70%;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从原来的55%提高到60%。县内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其中符合的医疗费用起报线300元,报销80%。县内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其中符合的医疗费用起报线500元,报销80%。此外,明年在原有特殊病种的基础上,再扩大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的范围,新增加儿童孤独症等三种病种为特殊病种。(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柯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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