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6家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上“星级”
本报讯(记者 姜明 通讯员 黄华昶)为化解职工打官司难,给职工维权开辟一条“绿色通道”,去年以来,天津市总工会、市司法局在全市启动了创建“星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活动,并制定了《创建星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标准》。经过互查考核评比,4月初,该市16家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分别获得天津市一、二、三星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称号。
近年来,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的状况,天津市总开通了职工维权“绿色通道”,全市各级工会相继成立了职工法律维权中心,聘请律师免费为职工提供服务。为了整合资源、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创星”活动,市总工会和市司法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星级工会法律援助站”活动的意见》和《关于星级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考核评比细则》,提出了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便捷的服务窗口、有完备的制度体系、有一定的资金保证、有较高的服务质量、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六有基本条件”;制定了听、看、测、评“四字百分制考评方法”,使法律援助工作内容、工作标准量化、具体化,考评方式与方法简化、科学化。
通过“创星”活动的开展,天津市工会法律援助工作发生了明显变化。目前,该市18个区县已全部成立工会法律援助工作站,各级工会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7280个,覆盖全市1.6万家企业,基本形成区域为主、区域产业(行业)相结合,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全域覆盖的工会法律援助组织体系。市总与7家律师事务所、50名律师签约,组成105人的工会律师团、法律顾问团。到2012年底,该市各区县将建设百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其中20%要求达到三星级标准,30%达到二星级标准,50%达到星级标准。滨海新区保税区、开发区、高新区等星级工作站加大投入,建立了面向全体职工、提供全方位服务的职工服务中心,基本实现了程序简化“一站式”、快捷高效“一条龙”的法律服务,在创星考核评比中职工满意度测评均达到100%。
“创星”活动使工会法律援助、职工法律监督、劳动争议调解等维权服务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开发区工会在区域企业普遍建立了《改善劳动关系建议书》和《提请劳动监察建议书》“两书”制度。“创星”单位的建会率、工资集体合同签订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组建率、劳动争议调解成功率普遍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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