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黄岩区提高八项社会保障待遇标准
财政资源更多关注社会困难群体
今年第一季度黄岩区在加大财政投入向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保障倾斜的过程中更多地关注社会困难群体。使底层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一是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标准。全年门诊、住院累计最高报销限额由原来的66000元调整到75000元。二是提高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全年门诊、住院累计最高报销限由原来15万元调整到16万元。三是提高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全年门诊、住院累计最高报销限由原来8万元调整到15万元。四是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在2011年底月养老金基础上,平均提高210元。五是提高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待遇标准。除特殊档人员外,各档领取待遇人员在2011年底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的基础上先增加40元,再上调8%。六是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标准。按照孤儿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建立了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其中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家庭人均消费性支出的70%确定,社会散居孤儿年基本生活费标准按不低于当地福利机构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60%确定。机构养育孤儿年标准从每人1000元,月平均每人为1100元。散居孤儿年养育标准从每人600元,月平均每人为660元。七是提高五保集中供养标准。从每人每年6860元,调整为8360元。其中,伙食费标准:从每人300元,调整为350元;医疗费:从每人每年1500元,调整为2000元;生活基本物品:从每人每月200元,调整为300元;护理费:从每人500元调整为800元。八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400元/月调整为470元/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原来240元/月调整为280元/月。
另据了解,该区建立了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凡户籍在黄岩区范围内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人,均可享受高龄补贴。高龄补贴发放标准为:年满80周岁至90周岁(不含9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30元;年满90周岁至100周岁(不含100周岁)老人每人每月补贴60元;100周岁及以上老人每人每月补贴(含原长寿保健补助)500元.(台州市黄岩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罗鹤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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