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劳动争议案件调处“三位一体”
2012-05-02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肥日报讯 (陆云添 郑林 郎章正) 近日,曾在蜀山区南七街道辖区一家外贸出口公司打工的小刘来到蜀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向企业讨回拖欠他的一个半月工资共计4000多元。仲裁委委托街道人民调解工作站先行调解,在街道专职调解人员的悉心调解下,当天中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企业同意发放工资,小刘也同意到企业补办离职手续。
这是日前在蜀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努力探索“三位一体”的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机制下解决纠纷的一起案例。
“三位一体”融合大调解、劳动仲裁、法律援助,以各镇街园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为平台,引入法律援助职能,对于需要进入劳动仲裁程序的案件进行“分拣”,简单案件通过调解中心先行调解,及时为当事人解答咨询、提供维权建议、代写法律文书、主动参与调解,对将大量劳资纠纷有效化解在仲裁、诉讼前。一般案件直接开庭审理,尽可能一次开庭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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