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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首推劳动仲裁与法院对接
2012-05-11作者:未知来源:北京青年报

  本报讯 昨日,西城区人力社保局与该区人民法院签署《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纠纷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机制工作的意见》。今后,包括所有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在行政调解后,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对调解书予以司法确认。经确认后的行政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据悉,这种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的对接机制将有望在全市推广。

  据了解,劳动争议案件在2008年后大幅增长,仅西城区法院2008年的收案就比2007年增长了69%,同时,在仲裁方面,相应案件的量是法院受理案件的5倍。两方面压力都很大。而实际上,相当一部分劳动纠纷有可能接受调解,但碍于行政调解没有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都唯恐对方反悔致使调解无法实际履行,最终导致调解不成功。为在最前期化解纠纷、提高行政调解书的法律效用,西城率先在本市开始试行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对接机制。即在行政调解完成后,双方当事人可共同以《行政调解书》为依据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请求法院对调解书的效力予以确认。法院将委派专人负责审查,经审查后由人民法院以决定书的形式,对《行政调解书》的内容进行司法确认。决定书一经确认,立即发生法律效力,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拒绝履行时,对方可据此法院强制执行。

  西城区人力社保局表示,其实早在2009年,就已经在农民工社会保险补偿案件及拖欠劳动报酬案件等领域开始了行政调解与司法确认的对接,涉及的848件,除一件申请执行外,其余全部自动履行,涉案标的600余万元。而今后,上述的对接机制将扩大适用于所有劳动纠纷和劳务纠纷。包括外地农民工保险补偿、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解除合同的补偿等等。同时,人保部门与法院将实现信息互通,所有调解案件都将按法院卷宗要求进行归档。调解书中将单列一项,表明当事人是否愿意以调解书为依据申请法院确认。而申请确认时无须再行立案,不收取案件受理费。

  据悉,行政调解与司法对接,依托两家矛盾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将可使劳动争议的传统流程被大幅度压缩,一些需要一年半载才能全部走完的维权道路,仅需要短短几天就能得到彻底解决。而这种对接机制,有望在全市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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