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县调整新生儿参保缴费时间
2012-05-30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为方便新生参保,使新生儿患者能得到及时治疗,减轻新生儿患者家庭医疗费用负担,安徽省无为县自2012年7月1日起,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生儿参保可由原来出生30日内延长至6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缴费,由原来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次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调整为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2012年在调整新生儿参保政策的同时,县医保中心专设了新生儿参保登记窗口,并简化了办事程序,确保新生儿参保登记及时予以办理。(芜湖市无为县医保中心 沙先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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