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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市三举措防范冒领养老金
2012-08-06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近年来,山东省兖州市社会保险处采取三项举措防止发生养老金冒领行为,收到好的效果,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

  一是开展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掌握退休人员生存和流动状况。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创新服务”理念,今年该处尝试实行了社区认证,使企业退休人员不出社区就可完成认证,极大地方便了退休人员;对于卧床不起、行动不便、年龄偏大的老人则实行上门认证,由工作人员到其家中进行认证;对居住在外地的退休人员用邮寄信函或网络视频的方式进行认证,确保了资格认证的高认证率。

  二是与民政部门联合建立了死亡信息共享机制。市民政部门殡葬管理所每月初收集上月火化死亡人员基本信息,人社和民政部门对该信息实行共享,社保处据此对待遇享受情况进行认真核对,防止死亡人员继续领取养老金。

  三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于举报冒领、骗领养老金行为经查证属实,对举报人给予相应奖励。(左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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