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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金阊实现劳动争议裁审对接
2012-09-05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中国江苏网9月5日讯(通讯员 陈轶群)针对劳动争议案件日渐呈现出的群体性、多发性、扩散性等特点,9月3日,苏州市金阊区法院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敏感案件共调、联席会议、特殊案件通报、信息共享”等裁审对接四项机制,实现了劳动争议案件的有效化解。

  对于群体性、敏感性等特殊劳动争议案件实行调解前延制度,由法院提前介入仲裁阶段先行调解,从源头化解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劳动争议案件。建立裁审对接机制以来,金阊法院与仲裁委特别ÿ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制度,互相通报裁审办案情况并制作会议纪要,统一裁审法律适用尺度和标准,避免因裁审机构标准不一而引发上诉、上访等情况。

  区仲裁委对于10人以上的群体性、敏感性劳动争议案件,在立案后3天内向法院进行通报。法院在收到不服仲裁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后,及时向仲裁委通报案件基本信息。对于明显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Χ的案件,双方经通报协商统一受案标准。

  此外,金阊法院与仲裁委双方ÿ月定期召开工作交流会,就当月裁审不一案件进行集中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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