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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30%企业建设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2013-10-08作者:未知来源:新民网

  本报讯(记者张慕之)昨日,全区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工作推进会在我市召开。这标志着这一示范工作将在我区全面推进,解决非公企业劳动争议多发的难题。会议还确定了40家企业为国家级和自治区级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示范企业。

  我区将从即日起,强力推进企业劳动争议预防调解机制建设,计划今年年底实现30%以上的企业、商业(协会)建设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014年达到60%以上,到2015年实现全覆盖。同时,将规范调解员的聘任、管理和使用,示范企业结合工作实际,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调解员;示范商业(协会)要由本行业企业与职工共同推举代表担任调解员,积极吸收企业和商业(协会)资深人士参加调解工作。并建立调解员办案补助制度,按照“以案定补”的原则,调解员每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给予100元至500元办案补助。

  从仲裁机构处理案件的结果来看,50%以上的劳动争议都是通过积极有效的调解得以化解的,调解已经成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规范企业用工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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