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和仲裁标准衔接
2013-12-19作者:未知来源:人民法院报
本报南昌12月18日电 (记者 周迎飚 通讯员 龚雪林 胡佳佳)今天,记者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为规范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江西高院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制定了《2013年全省劳动人事争议裁审衔接工作座谈会纪要》。
由于近期劳动争议案件类型广,涉及的法律、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多,为解决劳动争议案件审理和裁决中裁决与判决不统一、同案不同裁等问题,江西高院与江西省人保厅专门召开座谈会,并形成会议纪要,规范全省法院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做法。
《纪要》内容包括:建设工程中实际施工人招用的劳动者与发包人之间劳动关系的认定问题、他人代签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各种情形下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问题、计算二倍工资的工资基数问题、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否属于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问题、以末位淘汰或者竞争上岗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认定问题以及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问题、工伤保险与民事侵权责任竞合赔偿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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