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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冈县“三步走”化解劳动人事纠纷
2014-03-25作者:未知来源:冈县政府办公室

   一是转变办案方式。变“庭上裁”为“上门调”,通过仲裁员耐心细致的主动上门调解,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一致意见,最终达到和解的目的,避免了裁决结案可能带来的案件反弹。

  二是召开座谈会。仲裁员通过召集双方当事人,对其违反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宣讲。同时,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案件的风险评估。使其充分认识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应承受的后果。

  三是分别引导双方当事人查找各自的过错。并请求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真正做到了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合解在双方当事人,切实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共受理案件18件,涉及劳动者21人,涉案金额13.35万元,全部通过调解结案,无一件反弹,真正从源头上构建了劳动关系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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