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2014年广州公积金贷款可以贷多少次
2014-10-1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2014年广州公积金贷款可以几次?广州公积金贷款只能贷一次。下文劳动法律网小编已经为您整理了相关信息,供大家参考。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近日审议通过《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新的办法规定,不能两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即已经使用过一次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不得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同时公积金可贷额度将与职工缴存余额挂钩,鼓励职工多缴多贷,该贷款新政将在上报广州市政府批准后正式实施。

  按广州现行政策,购房者在还清第一次公积金贷款之后,间隔3个月可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三套房停贷。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新办法实行“限贷一次”是为了保障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能公平公正地申请住房公积金。已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的购房者,已经实现了基本住房需求,再申请贷款有失公允。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