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劳动合同争议 > 正文
信用卡系统出故障银行撇责任
2016-04-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建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龙卡信用卡章程》第三十九条规定:因供电、通讯、网络故障或不可抗力等非本行原因导致持卡人不能正常用卡的,本行可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但对因此而可能给持卡人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对于在交易过程中,因暂时的网络通讯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的错账现象,本行有权根据实际交易情况进行账务处理。

  深圳市消委会:可预见的故障银行要负责

  首先,系统故障应该视情况而定,并不是所有的系统故障都可以免除银行的责任。如果是由于可以预见的系统故障,例如银行技术漏洞、管理缺陷、核心系统数据库版本老化等,而银行又疏于管理或更新,在这种情况下银行需要对客户的损失承担责任。

  其次,退一步说,在发生供电、通讯、网络故障或不可抗力时,银行对此不存在过错或过失,但发生后银行在可能作为的范围内有义务及时恢复服务或采取措施减少持卡人损失,如果银行怠于行使的,银行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这种情况下银行需积极采取补救措施,而不是上述条款中的“可视情况协助持卡人解决问题或提供必要的帮助”。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