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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补偿标准及补偿情形
2018-09-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当员工被辞退或主动辞职时单位都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当然这所有的前提为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存在恶意辞退的情形是要负一定法律责任的,不管您身为员工还是企业老板都要明白:什么样的情形可以得到或给与补偿以及补偿的计算方法。下面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解答关于劳动合同到期补偿标准及补偿情形的相关问题。

  一、劳动合同到期的补偿标准

  月工资是指解除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本人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的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照劳动者本人实际工作时间计算月平均工资。在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月平均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按三倍计发。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的,除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或因劳动者不胜任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外,按用人单位月平均工资计发,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发经济补偿金时,劳动者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

劳动合同到期补偿标准及补偿情形

  二、劳动合同到期的补偿情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这一规定明确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具体情形。

  具体说来,这七种情形分别是:

  1、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六种情形。

  2、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动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

  4、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裁减人员的。

  5、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即劳动合同期满,到期终止的。

  6、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和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具体看国家法律、法规、劳动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所以说不管是员工主动辞职还是单位主动辞去员工,都要先了解一下劳动合同到期补偿标准及补偿情形。不管哪方权利受损都会闹的非常不愉快,老板与员工双方一旦遇到不公平的栽赃陷害都可以咨询相关律师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有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如果公司不幸破产那就另当别论了。这就是劳动法律网为您进行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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