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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2017-09-2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加班工资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工资是一种补偿,因为其付出了过量的劳动;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支付加班工资能够有效地抑制用人单位随意地延长工作时间,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那么关于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有哪些法定节假日:

  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须在正常支付员工工资的基础上,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也就是说,例如5月1日这天,加班费按3倍标准执行。

  温馨提示: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7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2、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4、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5、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6、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二、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算?

  (一)元旦:

  按照标准,1月1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二) 春节:

  春节长假放7天,除夕不放假,而这7天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法定休假日和法定休息日)。春节前三天(1月31日、2月1日、1日)是法定节假日,后四天(2月3日、4日、5日、6日)是休息日。

  按《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凡在春节前三天(1月31日、2月1日、1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春节后四天(2月3日、4日、5日、6日)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清明节: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清明节当天(4月5日)要求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工资3倍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工资。另外,7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每天需要支付劳动者两倍日工资。

  (四)劳动节:

  按照《劳动法》规定,5月1日当天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不得以调休等方式代替。

  5月2日、3日是休息日,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可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在这三天上班的劳动者视为加班,日工资按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1.75天折算,小时工资在日工资基础上除以8小时。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按不低于员工本人按上一个月的平均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五) 端午节: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4年端午节放假3天,其中端午节当日(6月2日,星期一,与周末连休)为法定节假日,如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则需按照劳动者日或者小时加班工资计发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5月31日及6月1日,用人单位可给劳动者安排调休。如果不给补休,则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六) 中秋节:

  例如2014年9月8日,中秋节当天,适逢星期一,与周末连休。8日这天如果加班,应发放3倍工资的加班工资,而2014年9月6日、7日加班,按照劳动法双休日加班的规定,则应发放2倍工资的加班工资,如企业不发放加班工资,可安排倒班。

  (七)国庆节:

  按照规定,2014年国庆节从10月1日至10月7日,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共放假7天。这7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位应该按照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销。10月4日至7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或者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除了法定节假日,周末和8小时外加点的加班工资该如何计算呢?

  (一)周末加班工资:

  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计算公式: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8小时外加点加班:

  根据1995年5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因此,如果安排劳动者在每天8小时之外延长工作时间的,就应该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支付加班工资,即加班工资不低于150%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工资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工资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工资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二)劳动法加班工资规定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三)补休还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工资。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工资,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工资(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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