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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劳动节加班费如何算?
2010-04-20作者:未知来源:www.lawtime.cn/info/laodong

    “五一”劳动节加班费如何算?根据国务院通知,2010年劳动节放假调休日期安排通知如下:5月1日至3日放假,共3天。其中,5月1日(星期六)为法定节假日,5月 1日 (星期六)公休日调至5月3日(星期一)。5月4日(星期二)上班。五一节具体放假时间为5月1日至5月3日,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

     “五一”劳动节加班费的算法:

  根据劳动法规,5月1日法定假日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2日、3日两天为公休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五一放假期间每日的加班工资计算方法为:1日当天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月计薪天数(目前为21.75)×300%;2日或者3日公休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例如,以目前本市最低月工资960元为计算基数,1日的加班费为132.41元,2日或者3日加班费为88.28元。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人员,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其工作的,也要按照不低于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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