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短信没回复,可以视为默认批准吗?
2011-01-1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家里有事打个招呼,头疼脑热开张假条,这些似乎是大多数劳动者常用的请假方式。但请假方式不当不仅可能让劳动者丢掉“饭碗”,还会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慢慢筑起一道互不信任的鸿沟。
短信请假无回复 未上班视为旷工
某食品公司的刘女士尚处于试用期,一天,她以短信形式向部门经理请假,称家里有急事,但部门经理未作回复,刘女士视为准假,未到岗上班。几天后,食品公司以刘女士连续旷工3天为由将其辞退。刘女士认为公司应支付自己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遂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刘女士认为其向部门经理请假,对方未回复应视为默许,此种意见缺乏依据。刘女士尚在试用期,食品公司据此解除其劳动合同并无不妥,不需向刘女士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特别提醒
刘女士请的是事假,应该以面对面或电话沟通的方式,正式诚恳地请假。此外,用人单位可在制定《员工手册》或内部规章时,把职工请假的流程具体细化,经民主程序制定并进行公示告知后,该制度即对职工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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