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争议 > 假期待遇 > 正文
2017年三八妇女节放假安排
2017-01-17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随着新年气息的即将结束,我们将迎来的三八妇女节。那么,三八妇女节是不是法定节假日呢?会不会放假呢?接下来小编就为您收集了三八妇女节放假安排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网友提问:三八妇女节属不属于法定节假日?

  律师回答:

  首先三八节不是法定节假日,三八节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三八妇女节,妇女是放半天假。

  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相关内容:

  第三条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一)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二)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三)儿童节(6月1日),13周岁以下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四)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第四条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第五条 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