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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2017-08-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劳动能力鉴指定是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存在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可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呢?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1、申请条件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需要提交的材料

  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3)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3、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设区的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中心保险窗口提交所需要的材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组织。

  (2)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4)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5)复查的期限规定也为6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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