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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
2017-08-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无论是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还是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都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工伤职工本人因身体等原因无法提出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复查鉴定、再次鉴定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一、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怎么办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对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申请再次鉴定,除提供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交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2、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申请再次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

  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3、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4、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或复查鉴定结论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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