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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参保及生育保险报销的条件是什么
2014-10-2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生育保险的参保、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是什么呢?下文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第一、生育保险的参保:

  生育保险的参保人群: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的参保费用缴纳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二、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的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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