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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2014-07-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广州市失业登记如何办理呢?广州市办理失业登记需要什么材料呢?下文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广州市失业登记如何办理】

  第一、服务对象:个人

  第二、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三)《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四)《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五)《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办法》

  (六)《广州市就业失业登记办法》

  第三、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处于无业状态且有就业愿望的人员(以下简称“失业人员”)可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需本人亲自办理。

  第四、办理程序:1、失业登记;2、提交材料;3、录入信息系统;4、领取已登记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

  第五、所需材料:

  一、本市户籍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

  1、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广州市失业登记表》;4、一寸彩照一张;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原单位关系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离职、辞职或解聘证明。

  (2)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

  (3)从事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险停保凭证。

  (4)属学校毕(肄、结)业生且未有就业经历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毕(肄、结)业证明,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交《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5)属复员退伍军人、随军家属未安置就业的,需提供安置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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