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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职业性中毒的常见问题
2016-01-1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职业中毒是我国目前最严重的职业病之一,在一些行业职业中毒呈现集中群发的趋势,致使群体性职业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法律快车小编总结职业中毒案例得知,绝大部分是由于职工缺乏职业卫生基本知识、防护意识淡薄、防护措施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以下小编为您传递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和有关常识,防患于未然。

  1、什么是职业性中毒

  人们在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因接触化学毒物引起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短时间接触高浓度毒物会导致急性职业中毒﹔长期接触超标、浓度水平较低的毒物会引起慢性职业中毒。慢性职业中毒危害面广,潜伏期长,应提高警惕并引起高度重视。

  2、化学毒物进入人体的途径

  化学毒物主要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进入人体,还会对皮肤、眼睛等黏膜造成刺激。

  (1)呼吸道:大部分职业中毒都是毒物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然后进入血液,随体液循环停留并蓄积在肝、脑、肾等脏器中,作用快,毒性强。

  (2)皮肤:皮肤是人体面积最大的器官,有些毒物被皮肤吸收而致人中毒,如有机磷农药、硝基化合物等,还有一些刺激或腐蚀皮肤,如接触玻璃纤维、酸碱液等。

  (3)消化道:经由污染的手,或被污染的水杯器皿等,将毒物带入消化道而致职业中毒,如进食被铅等污染的食物或饮水及误服毒物等也可导致中毒。

  3、可接触到化学毒物的环节

  化学毒物可能出现在生产的重点环节有:(1)原料开采与提炼:开采过程中可形成粉尘,如锰矿中的锰尘﹔逸散出蒸气,如汞矿﹔冶炼过程中可产生大量蒸气或烟,如炼铅。(2)材料搬运与储藏:液态材料因包装渗透而经皮肤进入人体,如苯的氨基、硝基化合物,贮存气态毒物的钢瓶泄漏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 (3)加料:在加料过程中,固态原料可导致粉尘飞扬,液态原料有蒸气溢出或有液体飞溅。(4)化学反应:某些化学反应如控制不当或加料失误可导致意外事故发生,如产热或产气的反应进行太快可发生冒锅或冲料,使物料喷出反应釜,化学反应过程中释放出有毒气体或蒸汽,有的可同时带出有害雾滴。(5)工业三废处理:工业生产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含有多种有毒、有害物质,如二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氟化物、汞、铍化物等。(6)检修:管道、设备维修、检修,容器清洗等过程可有气体逸出,或有液体溢出、喷溅而污染双手或体表等。(7)其它:如进入地窖、阴沟、矿井下废巷道或清除化粪池时,会有硫化氢逸出等。

  4、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物质

  急性职业中毒是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毒物一次或短时间至数小时内,大量进入人体后所引起的中毒。直接导致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质较多,主要以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氨气、氮氧化物、二氧化硫、二氧化碳、苯及其同系物、金属和类金属等为主,不同行业引起急性职业中毒的化学物有所不同。

  5、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的岗位

  急性职业中毒事故以化学、制造、水处理、开采、建筑等行业多见,清洗、检修、生产、采矿、挖掘等岗位的危险性较高。

  6、发生急性职业中毒常见原因

  (1)作业人员缺乏职业健康安全教育,防护意识差。(2)作业人员没有使用个体防护设备或使用的防护用品不当。(3)作业场所没有密闭通风排毒设施或排毒效果不好。(4)作业岗位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作业人员违反安全操作规程。(5)设备跑、冒、滴、漏,或设备故障、设备没有维修、检修。(6)施救人员没有防护时的盲目救援、不当救援等。

  7、如何预防职业中毒

  用人单位应对作业场所使用或产生的毒物种类进行识别,通过现场检测评估劳动者的暴露水平,采取综合管理措施:(1)工程控制措施:如改进生产工艺,采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生产中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和密闭化,减少劳动者接触毒物的机会﹔加强通风排毒等。(2)管理措施:制定有效的职业中毒预防管理制度,建立岗位操作规程,保障现场监测、工程控制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的有效运行和使用等。(3)加强个体防护:个体防护用品可以进一步降低危害水平,合理使用,可以将危害水平或强度降低到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水平以下,是工程控制措施的有效补充,也是最后一道防线。(4)加强健康教育,普及职业卫生知识,严格操作规程。(5)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及时调离职业禁忌工作岗位。(6)消除和控制环境污染,使毒物的排出量低于国家职业卫生标准限值。

  8、预防职业中毒的个体防护

  (1)根据毒物存在的形式和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护,个体防护用品包括各类呼吸器、安全防护眼镜、护目镜、防护面屏、防护服、防护帽、防护手套和涂抹类皮肤防护用品等。(2)有毒物质如果通过呼吸道进入人体,就必须采取呼吸防护﹔毒物经皮肤吸收,或作业中手直接接触毒物,应重点考虑皮肤防护,包括使用防护手套和防护服﹔如果毒物刺激眼睛,或作业方式导致毒物喷溅伤及眼、面,应采取眼、面部的防护。(3)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还应设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如盥洗设备、淋浴室、更衣室等,对能经皮肤吸收或局部作用危害大的毒物,还应配备皮肤和眼冲洗设施。

  9、选用适合的防护用品

  (1)用人单位应对作业场所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进行辨识,并对作业人员可能暴露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按照国家法规、标准要求配备安全、有效的个体防护装备。(2)作业人员使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应符合国家标准,对于属于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要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认证,产品包装上要有绿色LA认证标志。(3)选用的个体防护用品必须适合使用者特点和作业环境要求,提供必要的舒适性和作业便利性。(4)各类个体防护用品共同使用时,彼此之间不能相互干扰。(5)在未使用有效、适合的个体防护装备情况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高危害作业场所作业或救援。

  10、个体防护用品使用及维护

  (1)认真阅读个体防护用品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和维护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以及使用限制﹔有任何疑问,及时咨询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或产品生产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2)加强日常学习和培训,对各类个体防护用品的结构和使用注意事项有充分的理解,同时应加强佩戴练习,提高正确佩戴速度。(3)口罩、半面罩、全面罩等密合型呼吸器与使用者脸面部的密合是非常重要的,用人单位应为使用人员提供适合性检验。(4)进入有害环境前,应先佩戴好个体防护用品。对于密合型面罩,使用者应先做佩戴气密性检查,以确认密合。(5)在有害环境作业的人员应始终正确佩戴个体防护用品。当使用呼吸防护用品过程中感到异味、咳嗽、刺激、恶心等不适症状时,应立即离开有害环境,并报告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故障排除﹔若无故障存在,应检查呼吸防护用品,并更换有效的过滤组件。(6)滤毒盒、罐对有毒有害气体或蒸汽的防护时间是有限的,如不及时更换,使用者会超标暴露,非常危险,切忌不能靠感觉味道或刺激性来判断其是否失效,应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作业场所的温度、湿度、劳动者作业强度等条件确定使用寿命,并建立更换时间表,及时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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