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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肺癌死亡不能认定为因工作紧张突发疾病死亡
2011-06-21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王志顺系汽车修理厂修理工,1999年6月10日9时在工作中,感到肺部痛疼难忍 ,脸色发青,于是向车间领导请假,到医院检查。经医院检查诊断为肺癌晚期,住院治疗30 天,终因医治无效死于医院。王亲属向单位提出按因工处理,要求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单位 认为王志顺是因肺癌治疗无效死亡,不属于突发疾病死亡,不予认定王志顺为工亡,按非因 工死亡处理。?

  【评析】企业对王志顺死亡处理意见是正确的。现行政策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 作区域内,因工作紧张劳累过度,突发疾病死亡的按因工处理。本案中,王志顺所患肺癌, 不 属于职业病,虽然是在工作时间请假去医院检查出来的,但与工作原因无关,其患肺癌是由 于自身肺细胞长期变异造成的,不属于突发性疾病。故此,王志顺死亡不符合有关认定工伤 的政策、法规,属非因工死亡,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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