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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导致古稀老人拿不到赔偿款还可能受牢狱灾
2011-02-23作者:未知来源:未知

  去年6月,王大妈经人介绍,找到了一份保洁员的工作。工作没几天,她搭乘单位同事的电动车去上班的路上,电动车滑倒,王大妈摔伤了左手。随后,王大妈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去年11月,王大妈因与所在单位就赔偿一事难以达成一致,将单位告上了法庭。

  前不久,经法院调解,单位同意赔偿王大妈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8500元。另外,由于单位还给所有员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王大妈还可享受保险公司赔付的部分赔偿金。

  几天前,在单位同事的陪同下,王大妈到银行开立账户领取赔偿金。就在办理手续时,银行的扫描仪突然报警,王大妈使用的假身份证被查出.

  原来,来自山东、年过七旬的王大妈,为了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找办假证的做了一张比自己实际年龄小10岁的假身份证。不料就这样东窗事发了。

  对此,有关法律人士说,如果用假身份证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其行为是妨害民事诉讼,这种行为应当受到罚款或拘留等处罚。如果将假身份证在法庭上作为证据使用,从而获得额外的利益,则当事人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可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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