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了工伤认定期限还能被认定为工伤和获得工伤赔偿吗
2015-12-0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余先生:2014年5月,我在工作过程中被硬物撞伤了身体,单位一直没有为我申请工伤认定,这一年多来我共住院了三次,单位虽然为我支付了全部医院费,但一直都没有与我协商赔偿事宜。我想问一下,我可以要求单位赔偿我多少损失?
黎彩贤:余先生是2014年5月受伤的,离现在已超过一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的期限为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要提出申请,由于余先生在这一年内没有申请工伤认定,因此余先生已错过法律规定的程序条件,因此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即不能通过《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获得救济,余先生这个情况只能通过民事途径获得救济,即按人身损害赔偿的有关法律规定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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