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案例 > 解除合同 > 正文
劳动合同期满单位能单方终止合同吗
2014-10-2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劳动合同期满,单位有权单方终止吗?《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下文劳动法律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网友咨询:

  我是有北京市城镇户口的一名职工。从2006年起,一家服务公司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将我安排到城管做协管员,此后每年1月1日续签劳动合同。2013年11月30日,服务公司未与我商量也没征求我意见,就单方决定在劳动合同期满时终止,不再与我续签。同时,公司也没向我支付任何经济补偿。请问:服务公司这种单方擅自终止劳动合同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是否应该向我支付经济补偿呢?

  律师解答:

  关于您的第一个问题,《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如果您没有《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的情形,也与单位没有其他续签劳动合同的约定,那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不续签合同的做法不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您的第二个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5款、第47条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7条规定,公司应当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月工资是指您在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那么就按照最低工资标准予以计算。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