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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2016-04-1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任意解聘?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相对比较自由,但是,这并不是说用人单位可以在试用期内任意解聘劳动者。只有当用人单位有确切证据证明劳动者确实不符合录用条件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否则,因无故解聘而给劳动者带来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

  试用期内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是什么

  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法律虽赋予了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也需遵循相关的程序规定,不得随意为之。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程序规定:

  (1)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这里的说明理由,法律并未规定一定得采取书面形式,但从举证角度出发,建议采用书面形式,并且要求劳动者签收。

  (2)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3)用人单位需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给劳动者,同时向劳动者出具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需保留履行法定程序的书面证据,并且保留送达的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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