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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怎么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
2014-09-26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核心内容: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那么,单位如何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补缴的办法有哪些?下文劳动法律网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社会保险如何补缴?】

  根据相关政策,在市、区(县)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所属的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以个人名义委托存档的人员,因各种原因未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或有缴费中断情况的(国家及本市规定的不缴费情况除外),可以按程序进行补缴;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参照相关政策规定由用人单位办理补缴手续。

  (一)已退休人员是否可以申请补缴?《通知》中明确,应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可以提出书面补缴申请,故申请人应在到达退休年龄且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前申办补缴手续。

  (二)个人可以申请什么时间段的补缴?按照《通知》要求,在个人提出申请,经存档机构初审材料并报请社保经办机构同意后,个人可以补缴1992年10月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用人单位原因造成的中断是否可以通过本《通知》补缴?《通知》中提到,由于用人单位原因应缴未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仍按照关于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有关问题的具体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养发[2007]21号)及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办理补缴手续。

  补缴基数如何确定?

  根据《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要求,个人申请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时,相应年度缴费工资基数档次分为以下三档:(1)、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补缴年度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补缴年度缴费工资基数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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