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郑州体育教师擅请人代课被解聘引纠纷
2006-08-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中国法院网讯   河南郑州某学院王某体育系老师因有事擅自请人代课,违反了学校的规章制度,被学校予以辞退。8月22日,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判决原告郑州某学院解除与被告王某聘用合同合法有效。
    2002年8月22日,王某应聘到郑州某学院任基础学科系体育教师,双方于2003年11月签订了聘用合同,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2004年至2005年期间,王某因家里有事,在没有获得院方批准的情况下,多次找其他教师代课。

    根据郑州某学院的规章制度,王某已构成了教学事故,违反了双方合同有关规定,郑州某学院解除了与王某劳动合同。王某向新郑市人事仲裁委员会请求仲裁,新郑市仲裁委员会作出了郑州某学院恢复与王某聘用关系的仲裁,郑州某学院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法院审理认为,2003年11月,原告郑州某学院与被告王某在平等自愿签订了聘用合同,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规定内容。被告王某多次擅自找人代课,违反了原告郑州某学院的调课、停课规定中的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亦违反了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