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上调农民工工资30%以上 以确保奥运场馆建设
2007-01-1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据新京报报道,17日,北京市建委、北京建筑业联合会、北京建筑业人力资源协会共同举办了“2007年北京建筑企业劳务合作洽谈会”,会上,北京市建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合理确定和调整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农民工工资从2月1日起调整,涨幅最小30%,甚至翻倍。
据介绍,随着北京市建设规模不断扩大,特别是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工程建设进入高峰期,建筑市场用工需求量剧增,供需矛盾日渐突出。为了正确引导调控建筑市场人工工资单价,规范建筑市场计价行为,确保奥运场馆及配套设施等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相关部门对人工工资进行了调整。
规定要求,从2007年2月1日起,有关单位在编制工程设计概算、工程标底、投标报价时,其人工工资单价不应按现行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基价确定。而应该根据北京现行建设工程造价计价办法及有关规定,参照有关规定中的人工市场价格信息,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及市场行情确定,但不应低于人工市场信息价的下限。
据了解,如果按“人工工资基价”,根据工种不同,会有不同的规定。比如,按涨幅较小的工种来说,土建的工资在每天28至29元、技工工资在每天31到32元;如果按“人工市场信息价”,这个价格范围在40-60元之间,涨幅在三成以上,有的甚至翻倍。据介绍,《北京工程造价信息》将每月出版一期,人工市场信息价随市场行情不同发生变化。
北京市建委表示,此次发布的价格是市场指导价,各企业可参照执行。但总的来说,劳务关系仍然属于市场行为,农民工和企业在签订劳务合同时,可以自行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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