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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本级清收近亿社保基金
2008-08-2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昨天(8月21日),记者从海南省审计厅获悉,近年来,该省审计机关不断加强社保基金的监督力度,积极督促被审计单位对历年社保基金审计决定的执行整改。经过多方的努力,截至2008年6月中旬,省本级共清理回收历年挤占挪用的社保基金9863万元,琼海市、澄迈县共收回16万元。五指山市、东方市、定安县地税社保费征收部门已将延压的社保费收入共计867万元如数缴入财政专户。
  

    据了解,省政府及各市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决定的落实,专门召开会议研讨相关事宜,要求有关单位制定具体的清收历年挤占挪用社保基金计划,对审计决定中的问题进行全面的整改。省社保局专门成立了社保基金清收工作小组,并多次与省财政厅、海南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汇通国际信托公司清算组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敦促落实基金的回收。省某局将以前年度挪用失业保险基金购买的100万股股票(可流通的股份为78万股)以每股不低于6元的价格卖出了73万股,并积极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银行等有关单位协调办理相关手续,促进基金尽早回收。(陈敬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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