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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年起 湖北省将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2008-10-3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10月29日从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健全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09年起湖北省将实行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

      《再就业优惠证》、《就业证》和《失业证》将实现“三证合一”,换发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湖北省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该证作为劳动者处于就业或失业状态、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参加和享受社会保险、计算劳动工龄的凭证,免费向劳动者发放。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负责为劳动者免费办理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并做好登记统计工作。就业失业登记的具体办法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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