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吉林省争取企业离退休人员明年养老金增12%
2008-11-0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昨日上午,吉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我省在扩大就业、社会保险等方面取得的成果。

就业 完成新增计划110.2%

今年,我省经济发展继续保持较快增长水平,劳动部门大力开展全民创业促就业系列活动,1-9月,全省累计实现城镇新增就业46.3万人,完成全年计划的110.2%。

全省共援助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1667人,城镇零就业家庭保持动态为零。截至9月末,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9%,比计划下降0.5个百分点,有希望也有可能在今年实现全省从业人员历史新高。

社保 农村独女户将有老保

截至9月末,我省五项社会保险参保总人数超过了2067万人次,其中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已完成扩面任务。

另外在养老保险方面,我省争取2009年全省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增幅达到12%;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已经拟定了农村独女户夫妇养老保险试点指导意见,日前省政府常务会已经通过,农村独女户是指只生一个女孩的农村家庭,保险资金由三个部分组成,个人缴一部分,政府补一部分,社会再赞助一部分。

工资 再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据介绍,我省已于2006年、2007年连续两次大幅度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我省劳动部门组织人员深入用人单位进行专题调研,计划再次提高最低工资标准。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