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南通:农民工获政府垫付工伤救助
2008-11-2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近日,从事装修的外来务工人员李进从南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取了由工伤保险基金垫付的工伤医疗救助金1万多元。这是该市首位获得工伤救助的农民工。

  去年8月,南通出台了《市区农民工工伤救助试行办法》。《办法》明确,市区未参保的农民工发生六级以上工伤事故的,在用人单位拒绝或恶意拖延承担工伤责任时,可先由工伤保险储备金垫付其伤残待遇,再由政府部门全力追偿。

  去年10月,李进在装修作业时,不慎伤到左眼,需作剔除术和义眼植入术。经鉴定,其工伤程度为伤残五级。而其所在单位没有为他办理工伤保险,且恶意逃避法律责任,先后变更公司名称、股东,甚至撤离营业场所,致使李某未能得到包括医疗费用在内的任何赔偿。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