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出手帮打工者讨工资
2008-11-24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11月20日,记者在开封市金明区劳动监察大队了解到,经过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指定管辖,该监察大队为20名农民工讨回了4万多元的工资。
在开封市金明区水稻乡与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乡交界处有一小型砖窑场,在这里务工的20名农民工集体投诉场主拖工资。
8月5日,金明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投诉,立即展开调查。但是,窑场主范某称,窑场归属郑州市中牟县狼城岗乡管辖,不在开封市的管辖范围内。金明区劳动监察大队将这一情况汇报到了开封市劳动监察支队。
开封市劳动监察支队将这一情况上报至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指定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处理。
开封市和金明区劳动监察人员再次找到窑场场主范某,劳动监察人员对范某说,按照规定,场方必须直接把工资发放到农民工手里,不允许经过包工头。
几经周折,金明区劳动监察大队终于帮助这些农民工讨回了4万多元的工资。为表示感谢,他们向金明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赠送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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