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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政策期满仍未稳定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可延期
2009-02-1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据中国政府网消息,国务院日前就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下发通知。通知要求提高灵活就业的稳定性。对2009年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能实现稳定就业的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的期限一次性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通知说,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进一步蔓延,新增就业难度加大,劳动者失业风险增加。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稳定就业局势,对维护社会稳定,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各地各部门做好就业工作提出六大要求:紧密结合实施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千方百计扩大就业;采取积极措施减轻企业负担,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劳动者多渠道就业;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就业工作,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特别职业培训计划,帮助更多的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强化政府促进就业责任,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做好就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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