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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力争应届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七成
2009-02-2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昨日从有关方面获悉,今年贵州省各级劳动就业部门将通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系列活动”、“就业援助系列活动”、“春风行动系列活动”等专项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为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等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就业服务,促进各类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

    按照相关部署,从下月起至今年底,全省各相关部门将陆续开展“民营企业招聘周”、“校园就业服务周”、“创业助我行”、“残疾大学生就业对接服务”、“大学毕业生岗位见习”、“帮助高校毕业生努力找工作”等系列活动。

    据悉,除针对目前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而开展的“春风行动”外,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以及因企业关闭、停产或裁员而失去工作的城镇新增失业人员启动“就业援助活动”,使之能够及时在街道、社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并得到就业援助,并帮助登记的就业困难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企业吸纳、公益性岗位安置或灵活就业等方式实现就业。

    有关方面要求,通过各项活动的开展,要保证每一个零就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至少一人实现就业,同时帮助符合条件人员落实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等就业扶持政策,全年组织有培训意愿人员参加享受补贴的职业培训,对其中的就业转失业人员,按有关政策从失业保险金中列支相关培训经费;对于就业困难人员,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培训补贴经费。此外,要实施建立健全“零就业家庭”动态管理和动态援助制度,实现“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此外,我省将针对尚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援助,力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70%左右,毕业生登记失业后半年内就业率达到60%以上;建立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登记认定制度,力争登记半年内就业率达到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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