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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农民工自主创业最高可获5万元借款
2009-02-2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记者从辽宁省总工会获悉,从今年起,辽宁省总工会将帮助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愿望的农民工个人或集体自主创业,为有资金需求的创业项目提供3万元至5万元的小额“创业借款”,解决农民工自主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辽宁省总工会与财政厅共同出资600万元建立小额借款资金,扶持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帮助创业带头人扩大再生产,推出了一批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先进典型。

    当前农民工就业形势比较严峻,辽宁省总工会决定将“创业借款”向农民工群体延伸。同时,辽宁省总工会要求各级工会组织继续为农民工就业、社保、医疗、子女就学提供援助。大力开展农民工培训,为农民工就业提供技能、储备人才;巩固和发展工会就业安置基地,增强吸纳能力,安置农民工就地就近就业;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农民工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费用。

 

    辽宁省委常委、省总工会主席王俊莲表示,辽宁省总工会将继续与财政厅联合开展小额借款扶持创业活动,对农民工创业带头人扩大生产、增加就业岗位较多的,将适当增加借款额度,促进农民工就业形势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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