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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在泉高校学生可办城镇医保
2009-03-03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今年,凡泉州市各高校在校生,不管其户籍在哪里,都将可参加泉州市城镇居民医保。
  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都已启动,在制度设计上已实现了全民医保。但这两项制度都只覆盖本市户籍的城乡居民,而泉州市有不少高校学生是 
外市户籍,还不能享受医保。可喜的是,今年市政府已把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列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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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医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回复,在医保中心的系统里,每位市民只能办理一种险种的医疗保险。如果市民之前已办理居民医保,就不能再办理职工医保。参保人只能拿着新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到所在的社区办理减员手续。手续办完后,新用人单位再带着参保人的手续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增员手续。如果市民离开原单位,找到新用人单位,可到单位所属的医保中心个人窗口办理续保手续;无用人单位的市民可参加居民医保,每年的10月20日至12月10日可登记办理,每年应缴纳150元。(蒋力耘 叶舒雯 苏远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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