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2009-03-12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3月6日,记者从太原市失业保险工作会上获悉,今年太原市失业保险费征缴要实行新费率,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降低到0.5%。个人缴费比例由现行的1%降低到0.5%。
不仅如此,今年太原市还将推出一系列的优惠政策: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特别是煤炭、焦炭、冶金、电力等受经济危机影响较大行业的困难企业,可以缓缴失业保险。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可以享受到社会保险补贴或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受金融危机影响大的困难企业的失业人员,符合政策规定的,全部纳入领取失业保险待遇范围。(张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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