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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每年投入4亿元促进就业
2009-03-2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受金融危机影响,深圳不少企业用工需求下降,就业难度进一步加大。深圳市政府近日下发《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通过岗位补贴、培训补贴、青年见习政策等多项优惠政策促进就业。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市市级及区级财政每年共投入促进就业资金4亿余元,今后还将继续加大投入。

  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关于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以下称新政策)当中提出了十大惠民政策,其中包括失业人员创办企业,可按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新政策还对青年见习给予优惠,对接收见习的企业,按每人每月300元的标准给予实训补贴。同时,将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扶持重点对象,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可享受税收优惠、收费减免、创业资助、场租补贴、社保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扶持政策。

  据深圳市劳动保障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策促进就业的对象不仅限于户籍居民,而是面向全体劳动者,实行不同就业群体的统筹就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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