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网-行业领先的法律服务网,提供专业劳动法律服务
热门城市
北京 上海 广州 深圳 重庆 郑州 天津 武汉 杭州 南京 苏州 沈阳 成都 济南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兰州 福州 佛山 青岛 惠州 无锡 温州 南通 中山 珠海 镇江 嘉兴 长沙 长春 成都 常州 广州 贵阳 昆明 上海 深圳 泉州 石家庄 呼和浩特 西安 厦门 东莞 大连 乌鲁木齐 哈尔滨 合肥 湖州 南京 南昌 南宁 宁波 天津 太原 扬州 烟台 银川
我的位置:劳动法律网 > 劳动新闻 > 正文
江西将在三年内组织三万大学生就业见习
2009-04-01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江西省日前宣布,从今年起的3年内,将组织3万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为期3至6个月的就业见习。同时,江西省要求各级政府必须在大学生就业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在优先培训、税费减免、贴息贷款、工资待遇、财政补助等5个方面出台更有效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今年江西省高校毕业生27万人,加上往年仍未就业而“积压”下来的大中专毕业生,今年江西将有超过30万名大学毕业生需要就业。为此,江西将有针对性地确定一批条件合适并有积极性的企事业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有计划地组织大学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用人单位为见习者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工资。

  此外,江西省还将对高等院校实行更加严格的招生计划与就业率挂钩制度,对于就业率低于50%的专业,今年将减少招生计划;对于就业率低于30%的专业,将停止招生。

无需注册 快速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