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失业保险个人缴纳费率下调0.5%
2009-04-10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据济南市社保办通报,济南市对社保缴费费率进行调整,其中,失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率由1%下调为0.5%。
根据济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自2009年4月1日起,凡济南市参加社会保险的缴费单位和缴费人员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率进行如下调整:失业保险单位缴纳的费率由2%下调为1%,职工个人缴纳的费率由1%下调为0.5%;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0.8%下调为0.6%。此次调整的执行期限为2009年4月-9月。企业在相应月份按调整的费率申报,新参保的缴费单位也按此费率申报。
济南市社保办有关人士提醒,济南市2009缴费年度(2009年4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的下限已调整为1317元;上限为6582元,各参保单位据此调整内容对单位端系统进行相应调整。请登录济南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www.sdjnlss.gov.cn)点击[资料下载]———[信息中心],点击[社会保险基层管理信息系统缴费比例和社平工资调整升级程序],下载后按照操作使用说明进行安装,即可完成费率和社平工资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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