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出台政策破解特殊人群就业难
2009-04-28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为缓解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新疆近日出台和完善系列就业扶持政策,破解特殊人群的就业难问题。
据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介绍,新疆近期出台了《自治区关于推动创业促就业工作实施意见》、《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等促进就业工作的政策,新一轮就业帮扶政策主要从提高补贴标准、延长补贴期限、扩大贷款担保范围、发放见习生活补贴等十个方面取得“突破”。
新一轮政策将公益性岗位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当地最低工资提至当地最低工资的1.5倍,以吸纳更多就业困难人员,并延长“4050”就业困难人群享受社保补贴、岗位补贴的期限。
为鼓励农民工创业,自治区将返乡农民工纳入到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范围,并放宽微利项目的贷款额度,同时也放低了创业的市场准入门槛。
为响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部委共同制定的“三年百万毕业生见习计划”的政策,新疆已确立首批“青年见习基地”200余家,其中自治区将给到村级服务的大中专毕业生提供见习生活补贴,鼓励毕业生下基层服务。
据了解,2009年新疆财政将拨款4亿元用于扶持困难人群就业创业。目前,4亿元资金已经全额拨付各地、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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