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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向500万参保人邮寄个人社保缴费对账单
2009-05-19作者:未知来源:劳动法律网

过去,参保人的社保缴费信息清单都是发放给参保单位,个人很难看见。据北京市东城区某职工乔女士介绍,以前都不清楚自己的社保缴费情况,比如单位是不是每个月按时为自己缴费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上自己到底缴了多少钱等,而这些都将直接影响今后享受各项社保待遇。

  今年,北京市开始将社保对账单通过邮寄的方式,首次直接发到个人手中。此次邮寄的2008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包括养老、工伤、失业、生育四大保险。

  社保对账单类似信用卡对账单,以信件形式寄出。其中包括了当年12个月,参保人每月的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养老保险账户的个人缴费金额,以及单位是否为职工按月缴纳保费的记录等。

  市人保局社保基金管理中心表示,职工将通过单位收取对账单信件,单位必须将信件原封交到职工手中。

  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存储额已经直接存到参保人医保银行存折中,因此,医保缴费记录并未列入此次对账单中。

  如果个人缴费信息与单位有争议该怎么办?参保人与参保单位要在今年10月30日前,到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投诉和举报。

  有问必答

  ●个人何时能收到社保对账单?

  社保中心:从今天起,社保对账单开始邮寄出,6月30日前陆续寄到个人手中。

  ●如果没收到对账单怎么办?

  社保中心:6月15日前还未收到对账单的参保人,应及时向单位查询;如果单位也没收到,于6月20日前由参保单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核对更正邮寄信息,进行第二次邮寄;6月20日后还未收到的,参保人可通过单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并打印对账单。

  ●收到对账单要看些什么?

  社保中心:参保人收到对账单后,要核对2008年度缴费记录。如果对信息有异议,要在今年9月30日前,由参保人所在的单位持对账单到所属经办机构进行相关信息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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